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新規開始施行
作者:淮礦航運 發布時間:2020-10-21
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新規開始施行
日前,諸暨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獲悉,《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從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諸暨內河船舶將嚴格按照“船上儲存、交岸接收處置”的原則,加強現場監管,徹底擰緊向內河排放污水的“龍頭”。
“新規”填補了現有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水污染防治設施設備配備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空白。同時,逐步與城市垃圾分類標準相統一,提升了‘船上儲存、交岸接收處置’的可操作性?!笔薪煌ㄟ\輸綜合行政執法隊第5中隊隊長陳軍每表示。
據了解,諸暨現有營運船舶208艘,運力12.7萬噸;其中100總噸及以上至400總噸營運內河船舶168艘。
近年來,省交通運輸廳、財政廳、浙江海事局已結合“五水共治”相關工作,鼓勵100總噸及以上至400總噸以下的內河船舶進行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目前諸暨該類型的內河營運船舶防污染改造已全部完成。
海事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生效后,海事部門將嚴格按照船舶垃圾污染的防治要求,進一步督促引導轄區船舶完善垃圾污染的設施設備、垃圾分類管理;做到船舶排摸有重點、船舶改造有跟蹤、船舶防污有監管,確保實現諸暨內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全覆蓋”,船舶垃圾“全接收”,油污水、生活污水“零排放”,保障內河水域清潔,推進美麗諸暨建設。(方成 邊國祥 楊斌)